根據《永泰縣財政局關于開展2021年度財政評價工作的通知》(樟財﹝2021﹞210號) 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對河湖物業化管理服務費項目開展績效評價,評價組查閱了你單位相關財務資料和其他佐證材料,你單位對所提供的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評價報告是財政局了解河湖物業化管理服務費項目及經費支出的績效情況,并據以加強對未來該項資金撥付、使用的管理?,F將本項目結論函告你局。
附: 河湖物業化管理服務費項目重點評價報告
永泰縣財政局
2021年12月27日